擘画清廉天津美好蓝图——解读《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

文章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日期:2022-05-20

为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全社会各领域清廉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期,记者就《意见》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专访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

记者:《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市各领域清廉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擘画了清廉天津的壮美蓝图。这份蓝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市纪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指出,要推动清廉天津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意见》可以说是清廉天津建设的“施工图”“远景图”。

《意见》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动清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天津。通过不懈努力,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越来越有力,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越来越强化,干部队伍越来越廉洁,权力运行越来越规范,清廉制度越来越完善,政治生态越来越纯净,社会环境越来越清朗,人民群众越来越满意,让清廉成为天津风尚。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

答:《意见》共3个板块9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第一板块,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二至八部分是第二板块,主要包括26项重点任务,明确提出推进清廉政治、清廉政府、清廉干部队伍、清廉市场、清廉社会、清廉法治、清廉文化等7个方面建设,抓好机关、学校、医院、国企、村居等5个清廉单元建设。第九部分是第三板块,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查检查、做好宣传引导三方面明确保障措施。

记者:《意见》明确要抓好“七大建设”,推动清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请介绍一下“七大建设”的具体内容。

答:聚焦践行“两个维护”,推进清廉政治建设,要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力加强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体建设。聚焦便捷高效透明,推进清廉政府建设,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公共资金资源监管。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推进清廉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正向激励和关心关爱。聚焦诚信规范有序,推进清廉市场建设,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聚焦清廉单元引领,推进清廉社会建设,要推进清廉机关、学校、医院、国企、村居建设。聚焦公平公正公开,推进清廉法治建设,要完善法规制度,推进廉洁执法司法,提升市民法治素养。聚焦崇廉倡廉守廉,推进清廉文化建设,要加强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加强清廉文化阵地建设和产品供给,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记者: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有哪些举措保障《意见》落细落实,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目标?

答:首先,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清廉天津建设的政治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清廉天津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其次,要加强督查检查。将清廉天津建设情况作为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和督促检查等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此外,要做好宣传引导。统筹用好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清廉天津建设决策部署、进展成效,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徐丽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