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和市委部署,铁面执纪、较真碰硬,对一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1至4月,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失职失责问题87件,处理干部184人。其中,诫勉谈话34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9人,处分77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2017年1-4月全市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同比对照图
天津市紧盯重点领域,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开展严肃问责,累计问责121人,占问责总人数的66%。紧抓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被问责干部中,局级干部19人、处级干部109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6人,单位“一把手”53人。
被问责人员职级构成分布图
下一步,天津市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