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人吕坤说:“防欲如挽逆水之舟,才歇力便下流;力善如缘无枝之树,才住脚便下坠。是以君子之心无时而不敬畏也。”意思是说,防止欲望就好像是在挽拉那行驶在逆水中的舟船,才歇下力便会往下流去;极力做善事好像是在攀缘那没有枝杈的树木,才停住脚步便会往下坠落。所以,君子的心灵无时无刻不感到敬诚和畏惧。从近年来一些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来看,正是由于没有自觉地“防欲力善”,少数领导干部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一步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教训十分深刻。湖南省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更效就是一个例证,在组织的精心培养和自己的不懈努力下,他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农家子弟,一步步地成长为副厅级领导干部,也曾经很有“党性”,也曾经廉洁敬业,但最终之所以蜕变为损害人民利益的蛀虫,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自觉地“防欲力善”。赵更效的人生悲剧再次说明,对领导干部来说,思想道德防线的溃散,是极其危险的。那么,领导干部如何才能坚持不懈地做到“防欲力善”,永葆清廉本色呢?
要做到“防欲力善”,领导干部首先必须严格“自律”。毋庸置疑,人吃五谷杂粮,都是不可避免会有种种欲望的。人当有欲,无欲则疾,即便是讲求防欲的吕坤也说“欲是天理人情”。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存在某些合理的欲望是正常的,但必须知可得与不可得,明礼明度,知足常乐。如果贪得无厌,欲壑难填,就必然会不择手段、不顾后果地去攫取,结果不但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乃至性命,还会成为人民之害、国家之祸。正如荀子所言,“欲不可去,求可节。”也就是说,欲望不能去除,但对于欲望的追求是可以节制的。简而言之,对领导干部讲“防欲力善”,并非是要简单地消除欲望、不近人情地要求无欲,而是在承认人的欲望存在的基础上,强调清心寡欲,防止出现过分之欲、不正之欲,去除各种贪欲,强调对于欲望的追求必须有人的“自律”。古人说,“欲不除,如蛾扑灯,焚身乃止。”赵更效在走上领导岗位后,刻意逃避监督,丧失理智、失去节制,疯狂放纵自己的贪欲,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敛财,贪污、挪用公款,索贿、受贿,就连为自己的弟弟办事也要收钱,其贪婪几乎到了一种“病态”的地步,最终不可避免地走向堕落和毁灭的深渊。他的惨痛教训再次证明了贪欲是一切祸患之源,一旦缺少自律任其无节制地奔泻,就会招致欲望之舟脱手而去,精神和生命滑向罪恶的深渊而难以自拔。
要做到“防欲力善”,还在贵于“坚持”。“一失足成千古恨”,一个人抵制住一时一次的诱惑固然容易,但一生一世抵制住诱惑却是很难的,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毅力。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疯狂的贪欲就会一泻千里。“防欲力善”更是如逆水行舟、无枝攀树,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因此领导干部要抵制住形形色色的诱惑,必须有相当的恒心和毅力,始终保持诚惶诚恐的心态,持之以恒,克始敬终,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持不为权所屈、不为利所动、不为名所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欲望在自己的身上膨胀为贪欲,才能保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化为长久的行动。应该说,赵更效也曾对自己严格要求,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一心扑在工作上,但由于缺乏应有的恒心和坚持,逐渐在权力、金钱等考验面前败下阵来,成了俘虏。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同理,领导干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可能一蹴而就,“防欲力善”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都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领导干部如果不持之以恒,始终坚持正确的原则立场,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警觉性,就会“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后落得个功亏一篑的可悲下场。
要做到“防欲力善”,还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切实保证使权力运行始终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在体制机制上构筑起坚固的防线。与个人利益相结合的权力是腐败的催化剂,贪欲也往往是从权力处获得满足的机会。要从根本上防止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的发生,不让欲望之舟靠上利益之岸,必须用严格的体制机制制度对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并切实规范用权行为,用健全的制度、严格的监督保证不让公共权力蜕化为个人权力,从源头上抑制滋生贪欲的土壤。在担任娄底市财政局局长期间,赵更效强调批钱一支笔,个人说了算,即使有资金审批、财务管理、财政预算和廉政建设等制度,也是纸上谈兵,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执行,有效的监督更是无从谈起,由此造成他的个人审批权力过大和权力滥用,为他大肆以权谋私提供了大量可乘之机。因此,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赵更效的人生悲剧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并切实落实到位,拓展全方位监督渠道。权力运行是动态的过程,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授予、行使、运行结果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始终保证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行使。所以,特别要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促使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