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突出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统领效能。我校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举行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认真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整体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2011年,校党委在民主党派、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群众组织中重新遴选聘任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积极营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氛围,拓展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渠道,增强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意识,健全完善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有效机制,有力保障了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合力的切实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