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步形成。反腐败工作从侧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各地区各部门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积极主动地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党中央制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中央和国家机关86个部门分别制定了司(局)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具体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及在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任职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全国集中开展了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工作。中央和一些地方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基本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国务院部门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89项。31个省(区、市)政府已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116万多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或合并账户26万多个。一些地方和部门建立了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开展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试点工作。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推进,2001年全国实行政府采购的金额达600多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干部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得到贯彻实施。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制度,以及干部交流、回避、重点岗位轮换等制度。部分省(区、市)和市(地)实行了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的制度。随着标本兼治、治本工作力度逐步加大,有些腐败案件多发的部门和领域如海关、金融、建筑等,案件多发的势头有所遏制。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在30个省(区、市)随机抽样入户调查,73.5%的群众对反腐败工作表示认可,69.1%的群众认为腐败现象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78.7%的群众表示对反腐败斗争有信心。这表明,经过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程度不同地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