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预算外项目财务收支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有效预防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根据我校《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校纪委、监察室近期将对各单位或部门执行《天津商业大学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津商校发[2006]29号)文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各单位或部门是否认真组织学习《天津商业大学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本单位或部门教职员工对文件条款的了解熟知程度;
二、按照文件要求,各单位或部门理财小组是否成立,支出项目是否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各单位或部门有哪些预算外收入,各项收入是否上交校计财处;
四、各单位或部门每年年底前是否对内公布收支账目,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收支情况;
五、以上各项工作是否有文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