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要从如何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方面,以书面形式(不少于1000字)认真总结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编:300134 电话:+86 (022) 2666 7696 津ICP备05003129号 津教备0074号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