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廉韵津沽”网  发布日期:2020-12-31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于家堡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姬孟祥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8年5月,姬孟祥等一行9人前往某设备供应商位于长沙市和常德市的2处项目进行考察。其间,改变行程绕道张家界市游览2天,并因此超出报备的考察时间1天。游览产生的景区门票、导游费、餐费等各项费用均由该设备供应商支付,入住五星级酒店产生的超标住宿费2240元由某工程设计服务提供商报销。姬孟祥一行还多次接受该设备供应商宴请,并每人收受湘绣工艺品1个。此外,姬孟祥还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私车公养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姬孟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其他违纪违法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和平区原商务委党组书记、主任李连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上半年,李连强应邀在某饭店接受某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胡某某宴请,费用由胡某某支付。餐后,李连强收受胡某某赠送的价值7675元的手机1部。2020年7月,李连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上交。

河东区道路管理所所长朱振喜、副所长杨喜成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7月,朱振喜调任河东区道路管理所所长后,在使用1间8.9平方米合规办公用房的同时,又占用2间面积分别为28.8平方米和13.8平方米的房间,用于其个人办公、存放物品及休息。杨喜成在使用1间8.7平方米合规办公用房的同时,又将另1间面积为14.66平方米的房间用于存放个人物品及休息。2020年9月,朱振喜、杨喜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津南区原教学研究室办公室主任赵德江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赵德江利用保管单位加油卡的便利,私自将卡内余额1.3万余元全部为本人私家车加油使用。2020年4月,该单位进行“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要求赵德江交回加油卡时,赵德江承认了私自使用加油卡的事实。2020年7月,赵德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东丽区农业机械供应站站长赵玉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赵玉文违规决定以补发工资、全勤奖、值班费等名义向本单位职工超标准发放薪酬及津补贴共计38.13万元,其中赵玉文本人领取15万元。2016年、2017年,赵玉文使用农业机械供应站经费为其本人及另外2名干部交纳党费共计5134元,其中为其本人交纳党费1784元。此外,赵玉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赵玉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5起案例,涉及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办公用房超标、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典型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相关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再次彰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坚定决心,充分表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效常治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持之以恒、严格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时刻严守行为底线。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现“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同向发力,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形成上下一体、层层严抓的纠治“四风”工作态势。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聚焦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找准“靶子”,查清“病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坚强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