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09-03-14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战略部署,为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委九届二次全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主要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自觉服从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充分发挥服务监督保障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更好发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促进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及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把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重要职责。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和廉政建设的关系,深刻认识经济社会越是发展,就越需要良好的廉政环境做保障;改革和开放越是深入,就越需要和谐稳定的环境做支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是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推动力量。要紧紧围绕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以促进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放在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不断提高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促进党员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围绕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阻碍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推动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推动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围绕推动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中心城区全面提升、各区县加快发展,积极支持改革创新,促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新的区域发展模式、改善民计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针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项民心工程、20项重大工业项目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20条实施意见,以及促进服务业发展的30条意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意见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以及执行中的“梗阻”现象。要紧紧抓住项目建设中易发腐败而影响发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前介入,超前防范,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运作,促进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努力打造阳光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要紧紧抓住制约和影响新农村建设、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严格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纪律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进一步做好天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工作,并向区县延伸,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提出处理对策、建议。加强对规划实施、土地利用的监督检查,推进资源整合,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

二、与时俱进、主动作为,积极营造有利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4、落实和完善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围绕各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规、决定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各项政策的正确落实。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过去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完善,打破制约发展的条条框框的束缚。从实际需要出发,抓紧制定新的制度和规定,充分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5.推进完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结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体制改革和创新。完善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企业改制、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市场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行使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能,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着力解决管的过多、过死等问题。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快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和执业资格退出机制,为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6.加强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督促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落实集中办理、单项审批“提速”、推进联合审批等改革措施,引导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健全完善内部工作规则,推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以及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发挥各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扩大行政效能监督服务岗的范围,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企业法人和群众的投诉,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问题。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公共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7.深化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在行风建设中的责任,促进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其在业务监管方面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创新行风评议方式,扩大基层群众的参与度,加大服务对象的评判权。完善行业、部门服务承诺制,加强行风监测点的工作,组织动员包括特邀监察员在内的各方面力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以及“生冷硬顶”、“吃拿卡要”等问题。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8890”家庭服务网络、“行风坐标”、“公仆走进直播间”等便民惠民服务平台的作用,最大程度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8.维护群众利益,营造良好的和谐环境。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督促、配合各部门建立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更大程度地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坚决查处企业违法排污、私挖滥采等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行为。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消除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继续推进厂务公开,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促进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和完善信访举报预测预警机制和定期排查问题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9.促进权力正确行使,营造良好的清廉环境。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推进完善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逐步扩大巡视范围。把上级党组织阶段性巡视与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作用相结合,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坚决防止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围绕规范干部人事权、资金使用管理权、行政审批许可权、政府投资决策权、司法权、信贷管理权等,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和权力滥用,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清廉环境。

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以良好的作风干事创业

10.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弘扬新风正气,正确行使权力”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把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贯穿于推动各项工作之中,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世界眼光,扩大国际视野,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抢抓机遇、积极进取、努力探索、敢闯敢试,用创新的思路谋划发展,用创新的精神凝聚力量,用创新的措施破解难题。坚决纠正因循守旧、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等行为。积极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1.推动落实“三个体系”,反对和治理平庸。协助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内容,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健全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配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领导干部提高认知能力、策划能力、执行能力和发展能力。

12.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坚持严肃纪律和调动积极性的统一,鼓励创业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大力提倡求真务实、敢抓善管、勇于创新、不图虚名、埋头苦干、廉洁勤政的风气。对那些知难而进、锐意改革、争创一流、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要坚决支持和保护。要把改革发展中的失误与渎职失职、违法违纪区分开来,正确把握,区别对待。从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对那些在经济发展中勇于开拓创新、出现失误的干部,要帮助总结教训,支持大胆工作;对在改革创新中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澄清和保护。

13.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维护政治稳定,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对影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严肃查处。注意剖析重大案件发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措施,起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环境的作用。

四、坚持创新、改进工作,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4.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方法创新。注意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从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高标准,追求高水平,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着力提高执纪能力、预防腐败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责任分工机制、思想教育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案件惩处机制和督查反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把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5.增强保障和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的总体思路,以建立健全具有天津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超前预防和源头治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把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与事后查处结合起来,把从严惩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及早发现和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有机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之中,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推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