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极构建“四化”工作格局 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1-09-23

今年以来,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在全面总结近年来 “三个层面”(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高等院校、公共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防治腐败工作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基础上,运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现代管理学、组织学的基本原理,努力探索符合科学要求、蕴含先进理念、具有时代特点、贴近工作实际的有效载体,通过构建“板块化、系统化、网络化、信息化”工作格局,积极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指出,构建“四化”工作格局,目的是形成一个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和统一规范的考核标准,形成一个重学习、重创新、重实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

  据天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构建“四化”工作格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项任务为核心内容,在横向上,根据工作对象、范围和内容,实行板块化推进;在纵向上,着力对六项任务进行系统化设计和安排,建立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子体系。按照这一思路,进一步理清各板块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起互联、互动、互促的制度机制网络,将各个板块及其内部的各项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并辅以科技手段的有力支撑,最终形成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实效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的综合体系。

  ——板块化布局,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全覆盖。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系统的实际,把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分解为党政机关、农村、国有企业、城市社区、高等院校、公共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滨海新区“八个板块”,并结合每个板块的特点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把中央部署的任务和惩防体系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各个板块,融入每个板块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工作之中,使各领域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了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系统化构建,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了八个板块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办法》),明确了各板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常态规范、特色鲜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科学有效、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体系,立体全面、运行顺畅的监督制约体系,综合配套、协调运行的改革推动体系,高效处置、纠建并举的纠风治理体系,查处有力、惩防结合的惩治腐败体系,从而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实现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系统化和落实机制的系统化。

  ——网络化联动,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执行力。根据八个板块的主要任务,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网络体系,保证各项工作协调运转、联动推进。全市先后制定完善了160余项制度规定,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也制定了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做到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同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动、工作创新、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评估验收等工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切实起到了制度约束和超前防控的作用。

  ——信息化支撑,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科技含量。采取“制度+科技”、“人控+机控”等模式,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电子通信技术,把防治腐败工作的对象、内容、方式等纳入信息管理系统,搭建起技术完备、功能完善、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信息平台,包括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廉政风险防控平台、民意诉求反馈平台、社会诚信体系平台等,拓展了监督领域,强化了监督措施,落实了实时动态的监督管理,在全市初步形成了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

  天津市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证明,以推进“四化”工作格局为载体,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不仅为天津反腐倡廉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据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社会公众对天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逐年提高,2010年达到87.4%,比2008年提高5.3个百分点。(记者 戴南 通讯员 刘中 路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