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审议通过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等5个文件。中央纪委副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吴玉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焦焕成主持会议。
吴玉良指出,近段时间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当前正在开展清理纠正阶段的工作,这是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难度最大、矛盾集中阶段,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抓住重点,以攻坚克难、求真务实的作风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成效。
吴玉良强调,要坚持边审核、边纠正、边规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登记自查“回头看”和审查核实工作,彻底摸清实有车辆底数,严格准确认定违规问题。各省(区、市)上报的公务用车有关情况和数据,要报省(区、市)委、省(区、市)政府审核同意,并由省(区、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要搞好纠正处理,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准确把握中央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严格依据违规车辆处理办法,对违规车辆逐车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该退还的要退还,该收缴的要收缴,该拍卖的要拍卖,确保处理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示范作用,在前期进行整改的基础上,督促有关部门先行一步、带头主动纠正存在问题。
吴玉良要求,要抓紧做好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编制标准,严格核定编制,严格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总量。所有类型和用途车辆要全部纳入车辆编制,并分类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一般公务用车原有编制标准较高的地区和部门,新编制标准要降低;原有编制总数较多的地区和部门,新编制总数要压缩。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限定执法执勤用车配备范围,严格编制和配备标准,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总量规模,禁止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
吴玉良强调,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要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措施;要加强典型引导,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适时加以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建立监督处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工作不负责任、问题突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或曝光;要认真谋划好重点检查阶段工作,明确重点,制定方案,提出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开展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领导小组成员: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蔡名照、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国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尚晓汀、中直管理局副局长刘鲤生出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