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天津市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为契机,紧密结合实际,在加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防范公共资源交易腐败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效果。
结合实际,创建“5+1”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网络监管平台
2010年,在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中,为了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监督管理,天津市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要素配置平台为基础,将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五个市场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与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监管系统对接,建成了“5+1”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管平台。
充分发挥各市场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作用。公共资源交易的5个市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建立“5+1”统一监管平台后,各交易市场运行体制、监管模式、职能作用没有发生变化,市监察局在5个市场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的基础上实行再监督。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行政监察作用。市纪委、监察局加大改革力度,将原来由执法监察、纠风等部门分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统一归并到执法监察室,由执法监察室抽调派驻中心监察室的5名同志具体负责,通过网络系统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对各个风险点位进行预警纠错,使行政监察由“问、看、查”的传统方式,转变为“看得见、抓得着、管得住”的现代方式,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大大增强了行政监察的力度和效果。
应用网络技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网络监督
为了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监管,天津市纪委、监察局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自主研发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监督管理应用系统。系统设置全项管理、统一专家库、诚信体系、全程监督、预警纠错、视频监控、投诉举报、法规文件、信息互动、统计分析十项主要功能。实现对5个市场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有效防治了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促进权力阳光运行。
自动预警,强化事前监督。通过系统数据设定、自动比对等程序,对各市场监督预警。对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企业黑名单)和处罚期内的市场主体,进行市场准入预警。对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进行专家回避预警。对违反法规时限要求的交易行为,进行规定时限预警。对投标企业数未达到法定的开评标,进行投标量控预警。通过对关键风险点位的自动预警,实现了行政监督关口前移。系统运行以来,预警327次,通过网络问询问责,促使交易市场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整改规范交易行为。
实时监控,强化事中监督。系统自动实施对土地出让价格、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价格实时监控,对土地出让价格、产权转让价格低于成交价格进行价格预警。设置了视频和音频监控、监督员评价和质疑等功能,对正在进行的市场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督。选聘监督员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监督,并在交易结束后,对信息公开透明、资格审查合规、交易程序合法、交易结果公正、交易主体廉洁情况进行逐项评价。对发现问题提出质疑的,系统自动对该项目进行预警,纪检监察部门即介入开展问询、问责,进行纠错。
查处投诉,强化事后监督。开设网上投诉系统,采取专人接待、公开投诉电话、网上投诉信箱等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受理、调查投诉举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络、来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共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诉8件,已办结7件,查实4件,其中诫勉谈话2人,取消2家招标代理公司当次招标资格,给予2个单位行政处罚。对2个项目作出重新招标决定。
针对突出问题,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管作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监管平台运行以来,已经对8541个交易项目实施了监管,通过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强化了监督制约措施。
强化公开招投标制约,防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天津市在下发规定明令严禁的同时,特别发挥网络监督平台的作用,强化三个制约。一是招投标制约。凡是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全部进场公开招投标,完全公开透明运行,使领导干部无法干预。二是评标方式制约。参与评标的专家临场方知评标项目,而且评标结果专家评议为主要权重,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发挥不了作用。三是电子记实制约。招投标的办理过程都在计算机上固化了流程,情况如实记载,并设定了若干预警,最大限度地预防人为因素的干扰,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无法操作。
强化招投标评标定标制约,防范业主单位和投标企业暗箱操作。一是针对业主单位可能利用规避招标手段进行暗箱操作,天津市明确规定,凡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必须全部进入有形交易市场,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统一监管,否则将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二是针对业主单位或投标单位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暗箱操作,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场所实行了投标、开标与评标物理场所上的“三分离”,评标时,专家与业主都单独进行,防止业主单位对专家评委的影响。三是针对投标企业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的问题,天津市探索实行了投标企业网上报名不得少于15家、资格预审不得少于9家等做法,使围标串标难于操作。
强化选择专家密闭式制约,防范管理机构倾向性操作。在抽取专家评委环节,采取了公正并且密封式的方式。在评标过程中,实行了视频音频全过程监控。比如,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心实行计算机自动随机抽取专家评委,进行电话语音通知,专家接到通知后,并不知道参评哪个项目,只有进入封闭评标区以后,才知道所评项目。这种做法比较有效地屏蔽了管理机构倾向性操作的空间。同时,各市场还制定了专家回避、考评、复评、清出制度,同步加强对专家的监督。
强化公开透明制约,防范交易结果有失公正。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的5个市场,对中标结果全部在交易场所和网站上公开进行发布,强化对中标结果的监督,各方面对中标结果如有质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提出或举报,行政监察部门及时介入处理。而且在评标定标现场,每个项目都设有社会监督员,对评标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对评标结果进行客观评价。政府采购市场利用网络监督平台,及时公开采购人需求、专家论证过程、项目各环节时限及进展情况等信息。同时,邀请投标人代表进入评标现场,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评标结束后,由评委会现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打分情况和候选供应商排序情况。邀请项目落标供应商参与现场验收,将验收意见全部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天津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