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岗位廉政教育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10

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岗位廉政教育的意见》。该《意见》针对当前岗位廉政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深化岗位廉政教育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教育对象和内容、教育途径和方法,对于筑牢岗位廉政“防火墙”,推动本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意见》要求,在教育内容上强调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突出板块化教育内容,结合“八个板块”的特点和查找的突出问题,从实际出发,分别研究制定适用不同板块的、具体的、可操作的岗位廉政教育内容。教育对象覆盖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的各级、各类岗位工作人员。

  对于岗位廉政教育途径和方法,该《意见》提出,“因岗分责,查找廉政风险”,明确防控重点和岗位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因岗分类,把握教育规律”,切实形成一套可以遵循的岗位廉政教育规范;“因岗施教,丰富教育手段”,充分运用新兴技术和新兴媒体,使岗位廉政教育形象、具体、生动、易于接受、入脑入心;“因岗考核,检验教育效果”,把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纳入各单位党员、干部和各类工作人员教育管理考核范围,健全完善岗位廉政教育制度措施的执行责任、考核监督、组织保障体系,定期评估岗位廉政教育对象的适应性和内容的有效性,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的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记者 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