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提升高校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水平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12

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市委、市纪委对高校派驻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监督责任,促进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推进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一、抓重点、找差距,强化政治监督第一职责、第一任务落实

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对表划重点、找不足、促实效。一是明确监督重点,做精做准政治监督。研究制定《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加强政治监督工作办法》《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办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规定》等工作细则和办法,开展“聚焦‘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疫情防控工作、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学生资助工作等多项专项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驻在单位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落实,促进提升监督质效。二是抓住落实主体责任“牛鼻子”,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研究制定《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党委协调机制工作办法》,抓紧抓实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要求,加强与校党委协调会商,突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担当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意识形态、党的政治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督促提示,推动党委制定《关于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具体措施》《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制度文件,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通过组长、副组长参加或列席校党委常委会、校领导班子工作会、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部署,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或突出问题,提出监督建议;会同校党委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党委准确把握政治生态情况。三是实现“监督的再监督”,促进联动贯通形成监督合力。研究制定《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接待日制度》,落实落细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与校党委各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共享,督促协同,“唤醒”和“激活”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督查室、巡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重点加强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二级单位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整改、校内巡察整改、疫情防控、选人用人等专项工作的督促和监督,开展蹲点检查十余次,下达《监督建议书》《工作提示函》等15份,有效推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破难点、补短板,强化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派驻机构改革对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了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工作要求,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查摆问题、突破难点、补齐短板、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路径,有计划、有层次、有目的地进行制度梳理,列出制度建设任务清单,分批次完善和建立工作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研究制定《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工作制度》《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指南》等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和提升工作标准。二是进一步规范派驻组日常工作。建立日常监督工作台帐,研究制定《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保密工作规定》《公文处理办法》《印章及介绍信使用管理规定》《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杜绝“随性”操作,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规范意识和执行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机制执行。除进一步规范了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判决策外,研究制定《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促进工作、提高效率、强化管理。

三、固基点、强素质,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和能力素质提升

过硬的干部队伍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将制度建设作为提升自身建设的关键举措,在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提升能力素质上下功夫。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学习小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作为全部工作的主题主线,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严格落实学习小组制度,开展集体学习26次。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根据2020年工作要点任务,制订岗位任务书,将功能型党支部创建和学习小组制度落实紧密结合,研究制定《专兼职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办法》和《全员培训方案》,开展专兼职干部全员培训9次,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加强自我监督。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调研,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严禁”》,强化干部自律意识和内部监督管理,发扬斗争精神,坚持主动作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提高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撰稿:穆飒莎  审稿: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