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党委抓与不抓大不一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3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改进作风,着力严明纪律,着力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历程与成效,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我看全面从严治党”栏目,敬请关注。

  “余书记,又要记‘账’啦?”看到我拿出了本子,同事们打趣道。这两年,在我的公文包里,多了一个“白皮书”——主体责任台账,从建立台账起,我坚持自己动手,自己整理,自己记录。

  落实主体责任,要记在本上,更要装在心里、抓在手上。

  “余书记啊,我们村的干部动不动就跑到镇上吃吃喝喝,有时还跑到县里吃,常常喝得脸红脖子粗的,把村里都吃穷了。”“招待费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这个事县里真得管一下,群众的意见大得很呐。”

  记得几年前,我到村里调研,身边围了不少群众,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提意见。听着听着,我的脸就烫了。这是自己没尽好责啊,作风问题离群众最近,群众感触最深,但以前大多只是交给了纪委,自己虽然也重视,却很少具体抓。

  调研回来,我安排审计局对全县村级招待费进行全面审计,拿到的审计报告让我大吃一惊:不到三年,最穷的村招待费也有三四万元,经济条件好的村、城中村有的达十几万!

  如果连群众意见最大的吃喝问题都解决不了,还怎么叫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委书记不抓谁抓!

  “对待干部大吃大喝这种顽疾,非得猛杀一刀!”我和常委一班人统一思想,提出村级招待“零费用”,所有村级招待费,包括烟、酒、土特产,一律不得报销;县乡干部下乡吃派饭,回乡镇报销。县纪委明察暗访,只要是查出村级开支有招待费的,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还要约谈乡镇党委书记……

  整治刚开始时,不少干部叫苦,说“日子难过”,我们不为所动,坚持常抓不懈。慢慢地,清风正气成了习惯,这种抱怨也少了。我再下去调研,有干部跟我说:“以前大吃大喝让老百姓在背后戳脊梁骨,嘴上是快活了,心里真难受;现在风气好了,那才叫真舒坦。”

  2015年3月,一个叫吴怀泰的干部成了红安的“红人”。

  当时,县里召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大会,为防止干部中午饮酒,县委的工作人员站在主会场大门口,手持酒精测试仪,对参会的干部一个一个地测试。一名满脸通红的干部发现势头不对,扭头就走,被当场拦住,检测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53毫克。

  这个干部我认得,叫吴怀泰,是县委机关办的副主任,又是县委公车私用巡查专班的牵头人,人很实在,平时工作也很认真负责。情况报来后,有人建议,处分照处分,不在大会上通报,给县委留一点面子。

  “纪律的尺子一视同仁,这件事如果不现场通报曝光,看起来是给县委留了一点面子,但干部群众就会认为我们抓纪律就是看人打发,县委会丢更大的面子!”我的态度很坚决。

  那天大会的第一项议程临时改由县纪委书记通报对吴怀泰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有人说我太较真了,处理得有点重了,但我深知,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县委必须要有担当,如果我们的态度松一寸,下面执行就会松一尺;如果我们晚抓一步,干部就会在违纪的路上多走一步,甚至走向不可挽回的深渊。

  当县委书记,“白皮书”上记着的每一个“台账”都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以前觉得查处腐败是纪委的事,只要给他们撑腰壮胆就行,现在我认识到,履行主体责任是党委书记的分内职责,肩上的担子感觉重了不少,但同时也收获了很多的感动和成就。县委“四大家”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与群众坐到同一条板凳上,听掏心窝的话,掌握第一手材料,征求到社会各界对从严治党工作意见建议共800多条;制定县委、县直单位党组、乡镇党委和村支委4个层级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从严治党责任清单828项;作风巡察662次,处理处分114人;2016年以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个,处分32人,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105个,处理105人,处分87人……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不断深入,群众中有了一句顺口溜:“不散烟,字照签;不请饭,事能办;不托人,能办成”,我们把这句话刻在党员群众服务大厅,作为党员干部对群众的服务承诺。事实证明,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党委抓与不抓大不一样。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主体责任的担子要扛起来、扛得牢、扛下去。(湖北省黄冈市委常委、红安县委书记 余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