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宪法修正案之二】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03

一个国家和社会靠什么运转,是治理国家和社会运行的基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此次宪法修改,正是落实这一要求的重要举措,是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重大行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坚持并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和融合,就必须坚持依法执政,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这是党在依法执政条件下实现正确领导的重要途径。基于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要求,“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基本途径和方式是将党的理论、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立法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上升为法律,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变成国家政权、社会组织和公众行为必须遵循的普遍准则,并通过国家政权机关的贯彻执行使党的主张落地生根,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同的法律规范的立法程序作出了专门规定,设置法定程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因此,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首先是要把党的重要主张变为宪法的规定,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此次宪法修改,正是要把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由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所规定的内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因而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其修改必须遵守比一般法律更为严格的法定程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程序的严格性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修改宪法动议主体严格限定,只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二是获得通过的要求更高。一般的法律案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即可,而宪法修改则须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为能够使党的主张成为宪法规定,已形成的宪法惯例是,由中共中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同时,从近年来我国宪法修改实践观察, 其表决方式也有所不同,一般的法律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者电子表决的方式,而宪法修正案的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此次宪法修改,在程序上既遵守了宪法修改的法定程序,也遵循了已形成的宪法惯例。

  在内容上,此次宪法修正案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确立为整个国家和人民新的共同奋斗目标,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固化为宪法的规定,把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载入宪法之中。通过这一转换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使其不仅成为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要求,从而汇成国家发展的洪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杨伟东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